麒麟杯少年赛补充细则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4-7-9 15:21:5浏览量: 次
一、规则:按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执行。
二、赛制:比赛共9轮,各组根据人数采用瑞士制或循环制,若根据竞赛需要合并组别
每组分别录取名次。
三、用时:采用双方各30分钟包干制,未放钟的台次,裁判有权在半小时后加钟。
开赛十五分钟未到者判负。
四、名次计算:1、积分,2、中间对手分,3、对手分,4、累进分,5、净胜局,6、抽签。
五、场内人员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棋手不得使用手机。
六、比赛结束后棋手必须马上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七、棋手如欲申诉,需在赛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提出
并交申诉费500元,如申诉被驳回,则不予退款。
八、优势提和:在时限到前两分钟,一方明显胜势,可以提和(副裁判长以上有权判决)。
九、场内禁止吸烟。
7月12日(周六)赛程安排:(每轮开赛15分钟未到者判负)
08:30—09:30 第一轮
09:45—10:45 第二轮
11:00—12:00 第三轮
13:00—14:00 第四轮
14:15—15:15 第五轮
15:30—16:30 第六轮
16:45—17:45 第七轮
7月13日(周日)赛程安排:
08:30—09:30 第八轮
09:45—10:45 第九轮
11:00 颁 奖
大赛组委会
二0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