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麒麟国际象棋联赛竞赛规程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4-12-30 20:26:11浏览量: 次
首届麒麟国际象棋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麒麟国际象棋学校
二、承办单位:麒麟训练基地及各训练中心
三、比赛时间:2015年1月-12月(2月、8月休赛)
四、比赛地点:重庆主城五区
五、竞赛项目:国际象棋团体赛
六、参赛单位:训练基地、九龙、渝中、南岸、沙区及江北训练中心
七、竞赛办法:
1、首届麒麟国际象棋联赛竞赛采用双循环,共赛10轮比赛。
2、比赛采用台次制,(男子台次为1-3台,女子台次为4-5台)。每队上场棋手3男2女。
女可替男,男不可替女。
3、每轮比赛主队男子台次全部执白,女子台次全部执黑,客队则相反。
4、比赛用时为每方60分钟,每步棋加30秒。
5、每轮比赛前一日18:00前,由裁判长公布双方上场队员台次。
6、比赛采用2007年出版的《国际象棋竞赛裁判手册》。
7、破同分:如果出现两队或两队以上成绩相同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区分名次:
(1)场分;
(2)局分;
(3)胜局分;
(4)直胜;
(5)第1台加赛5分钟快棋两局,抽签决定先后手,分先进行;
(6)抽签。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1、团体录取前三名(奖杯),个人颁发2015年度联赛最佳男、女棋手奖(上场不低于5轮,
胜率相同者取直胜)(荣誉证书)。
2、团体赛计算总分办法:
场分:胜积2分,和积1分,输积0分。
局分:胜积1分,和积0.5分,输积0分。
比赛成绩:先计算场分,再计算局分。
九、裁判及仲裁委员会:
1、裁判长、编排长以及裁判人员由麒麟国际象棋学校选派。
2、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一人、承办单位一人、参赛棋手三人;
3、在比赛中,所有申诉应在相关赛轮结束后两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仲裁委员会。每份申诉
应附交人民币500元。如果申诉被接受,上述款项将如数退回;如果申诉被驳回,该款不予退
回。如果争议方与仲裁委员会某委员属同一地区,后者应该回避裁决。仲裁委员会裁决应在
次日8时之前公布,它的裁决属最终裁决。
十、报名要求:
1、参赛棋手训练基地年龄不超过14周岁,各训练中心不超过16周岁。
2、同年度内,棋手只能代表同一单位参赛。
3、每队可报7名棋手(男子4名、女子3名)。
十一、报名方式:
1、参赛队使用联赛统一报名单;
2、首轮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月20日
3、名单电邮至903685158@qq.com,并短信告知。联系人:惠强;联系电话:13212371640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以上规程中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为重庆麒麟国际象棋学校。
首轮对阵(2015年1月25日13:30,地点:杨家坪西郊大厦9-7)
主队 客队
渝中训练中心 VS 麒麟训练基地
沙区训练中心 VS 九龙训练中心
南岸训练中心 VS 江北训练中心
重庆麒麟国际象棋学校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