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比赛须知:
1.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赛前主动与对手握手。
2.赛前认真检查棋盘、棋子的摆放是否正确。
3.每一轮听到裁判示意方可开始比赛。
4.对局中不得商量着法、做与下棋无关的事,有疑问请示裁判。
5.先说“摆正”才能摆棋子,要确定对方已经听到,避免误解。
6.赛场内不要大声讲话,不把饮料、零食带进赛场(可以带一瓶水)。
7.下完棋后,输棋一方需在裁判的对阵表上签自己名字后才能离开。
8、以下情况视为判负:
a、被对方将死
b、三次违例
c、迟到15分钟
二、棋手如有以下任何一种违规情况,给予警告或违例处分:
1、棋子没有正确地摆在棋格内(棋子的一部分放在另一个棋格内);
2、裁判感觉到某方棋手按钟时不适当地过于用力击打棋钟或者将手长时间地停留在棋钟的上面;
3、错误地提和;
4、被对方正确提出有不合规则着法的一方。
三、如果裁判长发现某一方棋手对于明显和棋局面的对局(例如王、后对王、后等)采取故意拖长时间的着法,他有权判和。
四、破同分:同分棋手先比较中间对手分,再比较对手分。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